在書中看到一段普羅旺司漁夫的祈願:
聖母瑪麗亞阿,讓我們捕捉到的魚足夠吃的,足夠送給人的,足夠讓人偷的吧!
心中激動不已....多麼寬闊的胸襟啊!
他想到自己、家人、友人,甚至那些無法謀生必須去偷的人...
反觀在社會新聞常常看到的訪問:希望那個小偷被槍斃;
希望那個壞人被關到死;希望那個肇事者也變成植物人......
我絕對不是同情甚至贊成犯罪行為或是傷害事實,
只想到在很多事件處理的背後是否存在著『愛』。
我記得好像是李家同校長吧,曾經說過一個故事:
一個法官將一個罪犯判處死刑,
罪犯在行刑前拜託這個法官照顧他年幼的兒子,法官答應了。
這個法官就是作者的養父。
他帶著作者到一個懸崖前說出了這個隱藏20多年的秘密,
作者知道眼前這個人是自己的殺父仇人,只要輕輕一推,他就可以為父報仇;
但是這個人也是養育他20多年的恩人,在這20多年來完全將自己視如己出,
給他最好的生活,最正確的人生觀跟受最高等的教育.......
最後作者緊握父親的手跟他說,我以當你的兒子為榮。
(內容若有出入請見諒~老人家記性不好。)
很多新聞事件其實都給人們很多自醒的機會,也在潛移默化中傳達很多訊息,
端看觀看的人的領悟跟不同的解讀。
以前看過一則新聞,是一個因為道路規劃嚴重失誤導致的死亡車禍,
死者的妻子獲得法院判得國賠200萬。該女士收下100萬,退回100萬。
他說他先生也有部分過失,如果他更小心也不會如此.....
這一則新聞讓我感觸很深:常常看到許多受害者得理不饒人,
用自己悲慘的遭遇當作理由(甚至藉口)需索無度、獅子大開口要求更多更多的賠償....
然而這位女士真的很讓人尊敬!他的後半生豈只需要這100萬才能安然度過?
但是他覺得他應得的就只是這些。
張家三兄弟募款赴美治療的事件讓我不齒!
這樣的父母親所教養出來的孩子真的有機會長大成人的話,
能有什麼正確的人生觀很難說,更別提回饋社會了!
再說這對父母親還一個是政府官員,一個是資深國小教師,
他們的行為簡直是合法(?)的勒索!
本來這樣的遭遇的確值得讓眾人同情援助,
但是後續的行為表現卻讓所有曾經伸出援手的人心寒!
玻璃娃娃事件讓我更痛心!
若該事主的哥哥是因為想喚醒社會大眾,行善要量力而為,
那麼他提出告訴求償的金額可以只需要象徵性的賠償,因為他的目的只是要贏得真理。
然而他卻開出讓這個熱心助人的學生家庭完全無法負擔的鉅額賠款,
還振振有詞哭訴他的傷害...
那麼那些多年來一直默默幫助他弟弟(意外摔死的玻璃娃娃)的同學情誼,
那些真心的關懷,又算什麼?!
影藝新聞中有一則:王仁甫承認季芹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,
承諾會組成一個幸福的小家庭,並且向社會大眾致歉,
因為他的未婚生子造成的不良示範。我真的給他用力拍拍手!
多好啊!勇於承擔、勇於認錯,
而不像某大哥級國際紅星辯解說是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,
或是某S女藝人未婚懷孕還大肆宣傳完全不會臉紅....
『愛』,真的不必時時掛在嘴上,皮笑肉不笑。
他應該是分分秒秒存在心中的高尚情操。
就好像大二時我寫在系刊封底的那句話:
因為我們心中有了愛,對生命,就有了期待...
祝福大家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