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1202-愛情觀+婚姻平權的比喻

2013120222:07
立法院「婚姻平權」公聽會節錄..

有一位媽媽(?)說:『你如果通過法律保障同性戀婚姻,就會鼓勵更多的同性戀行為...』 段宜康回答:『 保障不等於鼓勵!我們通過「殘障人士保護法」不表示我們鼓勵大家變殘障。』






雖然單身的身份掛了三年多了,但從不輕易對朋友評論愛情觀,沒遇上所謂生死不渝的戀人是我的造化不好,無關乎情愛真假。

我真不喜歡看某些曾在感情中受過傷害的人,自己不再相信真情便罷了,還不斷宣揚說服他人也不要相信。說白點,這樣的人也不過就是自己沒得到甜果就見不得人好罷了。

單身的朋友們,有好對象就去談戀愛吧!戀愛會讓人充滿活力還會減少社會的暴戾之氣,因為都想著幸福快樂的事情沒空搭理543的是是非非囉!

至於那些不相信愛情的『戀愛創傷導致病入膏肓且見不得別人好症候群』的人,就讓他們獨自在牆角哭泣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