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0112--與lion瞎逛+偷圖者+河邊晾衣服的

2014011222:34



LION電話始終沒接聽,睡睡醒醒一整天就這樣過了。
樓下的緬梔葉子快落光了,開一半的花也落了一地..
憑添蕭瑟冬意....


談判好久才能去接LION過來一天..心力交瘁了..陪他寫作業跟他說說話..就先這樣吧..陪孩子了..




帶LION去吃古早味早餐,油條豆漿飯糰,然後附近晃晃,看到這情景整個傻眼...大排兩旁也實在太五花八門了!晾棉被還晾衣服,連內褲也晾上了!好好的散步人行道竟是這樣的景象,人民沒公德心、政府也不聞問。

台灣好像真的在留行『復古』...回復到落後的年代..哀~~




LION下週就期末考了,日子過得真是太快,1/21就要放寒假了。下午3點左右總算把所有功課、考卷訂正的、以前欠的作業,全補完了。陪他訂正考卷時我問他:訂正考卷是為了什麼?他說是為了給老師檢查。我意料中的答案,所以花了點時間跟他說明為什麼要訂正。

然後我們決定騎車出去遛韃,之前要找他去參觀泰迪熊他沒興趣,在煙酒公賣局外看到這隻他倒是願意拍拍照了。然後去瑞穗吃臭豆腐,再晃去新時代,冷冷清清的,商量著還是回家好了。

等等煮碗麵給他吃,就該送他回去了。



下午一位網友私訊貼給我許多張極美的風景照片,我回說:『不好意思,請不要貼給我網路抓來的圖片,沒意義。』他說:『這裡是FB捏!』我說去哪兒都該尊重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不是嗎?他又說:『臉書上是可拿出來分享的要不就不po出來。』我告知:臉書有『分享』功能,分享是OK的,分享會讓人看到原始創作者資料。但是『分享』不等於『複製』,任意複製他人圖片文字而不備註說明原作者就是偷。

然後我被罵『矯枉過正』『去你馬的』....等等。

我不是執法單位,我無權要求別人都不要當賊,余秋雨教授說過:『文化盜賊也是賊。』,我只能要求自己並提醒我自以為的我的朋友不要當賊。至於自甘沉淪,臉不紅氣不喘說:『別人都這樣我為什麼不能?』的族群,我也只能敬而遠之。

奇怪了,看看我版上這麼多照片全是一台幾千元的傻瓜相機拍的,也不是什麼名山大澤奇珍異草,全是路邊或公園的尋常花草風景,自己拍拍很開心又心安理得,幹嘛非要當賊呢

老話一句:不認同我的請向後轉繞道行駛或立馬封鎖我,不送。